教育心理学-知识的理解


    知识的理解是教师招聘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常以客观题的题型考察。现对此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解析:
    知识的理解(知识的领会)
    1.知识理解的概念
    知识的理解是指学习者了解传递知识的语言文字符号的含
    义,并使其在头脑中唤起相应认知内容的过程。
    2.知识理解的标志
    (1)知道“是什么”,明确知识的表明含义,能正确描述知识的内容。
    (2)知道“为什么”。进一步理解所学知识内容,了解其 内在的逻辑依据和本质联系。
    (3)能举例复述。
    (4)融会贯通。对所学知识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新旧 知识已建立起有机的联系。
    3.影响知识理解的因素
    (1)客观因素:①学习材料的内容;②学习材料的形式;③教师的言语提示和指导。
    (2)主观因素:①原有的知识经验背景;②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③主动理解的意识与方法。
    【博闻多识】
    主动理解的策略和方法
    维特罗克提出,为了促使学生把当前内容的不同部分联系 起来,教学中可以采取如下策略:①加题目;②列小标题;③提问题;④说明目的;⑤总结或摘要;⑥画关系图或列表。
    为了帮助学生把当前的学习内容与原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教师可以采用如下策略:①举例;②类比与比喻;③证明;④述义;⑤解释;⑥应用。
    4.提高知识理解水平的措施
    (1)扩充和利用感性经验
    对知识的理解是通过教材直观与概括化实现的。其中,直观是前提,是基础;概括化是结果,是目的。
    常用的直观形式:①实物直观;②模象直观;③言语直观。
    常见的概括形式:
    ①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它并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所概括的只是事物的一般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
    ②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地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2)运用变式与比较
    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指包含着概念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
    变式指概念的正例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具体变化,也就是通过保持概念的关键特征而变化那些非关键特征,从而构成的表现形式不同的例证。
    沙场点兵
    通常人们对于知识获得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直观和( )。
    A.概括 B.比较 C.分析 D.综合
    【答案】A。比较就是区分事物的异同,它是概括过程中区分一般对象与特殊对象以及本质因素与非本质因素的必要条件。变式是从材料方面来促进理解的,比较则是从方法方面促进理解的。它们都有利于概念的学习。
    (3)知识的系统化
    知识系统化就是理解知识间的关系,它有利于用完整的知识去理解新知识,避免学生形式主义地掌握教材。如“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就是知识的系统化在理解中的表现。
    (4)通过启发式教学,提高学生思维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教学任务创设问题的客观情境的方式、方法很多,通常有三种:(1)课前布置活动性作业;(2)使学生在利用旧知识解决新课题时,产生新旧知识的矛盾;(3)提问。
    (5)照顾学生理解教材的特点
    学生的理解水平有一定的顺序性和层次性,有一定的年龄特点。因此,在教学中应区别对待,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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