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精选35篇)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友好花园施工道路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  2 工程地点:友好花园项目内  3 承包范围: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包括粉石灰、拌土、压实、混凝土路面、切缝等) 4 承包方式:清包工(带所有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每平方13元,(长约230,宽8,厚度20c,约1840,据实结算),总价款约计23920元  6 质量标准:合格  7 工 期:从____月____日开工,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为15天  

  二、路面施工工艺  1 路面平整:推土机平整路面,人工挂线配合找平;  2 3:7灰土摊铺分两步施工,每步15公分  摊铺灰土:推土机摊铺3:7灰土,人工配合整平,用拌合机拌合灰土;  3 碾 压:用重型振动压路机静压或轻振动进行稳压,而后再强振实;  4 养 护:碾压检验合格后,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5天;  5 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20c高槽钢支护,用c20混凝土浇筑,振动棒振实,后摊铺机振  捣、提浆、摊平,机抹两遍;  6 养 护: 用薄膜覆盖养护,不少于6天;  7 切 缝:待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进行切缝,缝深5c,间距6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主要工作  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  2 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主要工作  1 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乙方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2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  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  4 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 按实际面积结算,13元;  2 路面平整完,灰土拌完,碾压完毕后付伍仟元,混凝土路面摊铺完毕后付伍仟元,工程完  检验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三个月,  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如乙方2天内不到,  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  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六、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项第七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300元天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3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月____日;  3 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三份,双方各执壹份,财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______月____日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2

  电力配套 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施工建设范围:

  厂房单体、水泵房、门卫、电信弱电机房、物业用房、垃圾房、绿化浇灌、景观照明等配电。 开关站设备及安装、10 KV电缆排管及敷设、箱变设备及安装、箱变及分支箱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分支箱设备及安装、电力排管过河顶管工程施工、0.4 KV低压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电缆排管后沟槽覆土、分支箱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直至单体厂房计量电表箱设备及安装、挂表送电。

  四、 承包方式:

  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闭口合同。工程总价不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变化而调整;不因供电部门价格变化(含材料调价)及供电部门预算、设计、工询方案变化而变更。

  五、 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至 年 月 日电力排管和设备安装竣工(在前述期限内,乙方完成工程经供电部门及甲方验收通过并确保 月 日送电至用户终端)。

  六、 工程总造价:

  合同一次性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该总价已包括:开关站设备及安装、10 KV电缆排管及敷设、箱变设备及安装、箱变及分支箱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分支箱设备及安装、电力排管过河顶管工程施工、0.4 KV低压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电缆排管后沟槽覆土、分支箱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直至单体厂房计量电表箱设备及安装、挂表送电。即完成上述内容而向电力公司支付的所有配套费用。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万元。

  2、甲方支付给电力公司的用于电力配套费用(该电力配套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电力公司,并在本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在工程验收合格且送电后三十日内结算余款(如有)付至总造价的 %。

  4、 %余款(如有)在竣工备案通过后的二年保修期到期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 设备、材料、质量认定:

  1、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含数量、技术参数及指标)。

  2、 乙方供应采购的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供货方将其运出场外,其复验费由供货方承担。

  3、 无合格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4、 任何一方犯有失职或者渎职,提供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供电公司验收要求,延误工期,因此造成的另一方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及时提供向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所需的资料;出具 电气安装配套委托书。

  (2) 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解决施工车辆进出的通道,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 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安装施工图纸2套。

  (4) 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会,并做好交底内容纪要。

  (5) 协调解决乙方与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杜绝施工区域内乙方的设备、材料、机械等被毁坏、盗窃事情的发生,以便乙方的施工工程能按计划有序而顺利的进行。

  (6) 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的签证和其他必需的签证。

  (7) 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配合乙方做好工程决算工作。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负责本项目的用电工询、方案设计、审批、流转、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施工、施工监理、挂表、*、申领用户电表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按经甲方确认的由供电部门出具的工询方案,设计及材料设备,并组织实施。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量及时送甲方(甲方指定代表),积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 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由供电部门出具的供电方案、设计及材料设备,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要求,不防碍交通、降低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自身或外单位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 参与竣工验收,向甲方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7) 在合同书上显示的保修期内,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十、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便于监理人员掌握工程进度中的质量问题。

  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及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如监理人员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采取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可继续施工。但应将自检、互检的质量情况通知给工程监理或甲方指定人员,甲方及监理的质量检验不能免除乙方施工本身应承担的责任。乙方隐瞒真相,以次充好,产生返工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现场监理人员一经发现,要求乙方整改或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质量标准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程不予顺延的责任。

  5、如有变更设计或新施工方案,应以书面形式经供电部门和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验收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通知后10天内无任何理由不组织验收,无理拖延时间而引起失窃破损,从第11天起甲方应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8、已竣工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不能作为竣工工程,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即视同交验,如发生人身伤害、损坏设备等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9、竣工验收合格已交于甲方的工程,按合同书要求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乙方负责保修两年。

  10、本工程甲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现场负责人。双方项目经理驻现场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备忘录、工程内容、设备材料及其他相关签证等文件。

  不属于保修期的范围内容:

  1、甲方人员缺乏技术指导和技术水平,擅自解剖电器设备而造成损坏。

  2、甲方违反电气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爆炸等大面积设备损坏。

  3、甲方擅自增加容量。

  4、在保修两年期间,未通知保修单位,甲方擅自调换设备部件。

  十一、其他情况: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由甲方在七日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直接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十二、安全施工:

  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开工前制订。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 因乙方施工及材料设备、工程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返工、更换、修理。

  (2)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并验收合格且送电交付使用,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逾期交房支付给小业主的违约金)。

  (3)乙方现场的施工管理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乙方必须配合总包施工总进度计划,由于乙方的本身原因造成总包单位延误原定工程进度计划,致使总包单位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逾期交房支付给小业主的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现场施工的其他单位的半成品和成品的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的责任:

  (1) 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工期得以顺延。

  (2) 未按规定时间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的,按应付未付价款以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六、其它条款:

  附件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明细表及价格目录清单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工程方案及预算书

  附件3原中标书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资质证书

  附件6公司出具本项目负责人委托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_____镇_____城至_____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镇_____城至_____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_____公里,路面宽_____米,总计整修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2、路面长_____公里,路面沙化宽_____米,厚_____厘米,总计沙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3、铺设涵洞_____道,涵洞深_____米,中标价_____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元整)

  五、双方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维护联系人:

  维护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5

  发包方(甲方):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

  因甲方在花D原味食府店面装修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购买乙方的玻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原味食府玻璃安装工程

  2、合同内容:门柱采用8毫米黑色喷漆整体玻璃,正立面需要喷字,费用:120元/平米;门头采用5毫米黑色喷漆玻璃,费用:100元/平米;室内柱面中部茶镜刻字,费用:110元/平米;室内装饰柜隔板10毫米玻璃磨边安装,费用:80元/平米;喷漆玻璃需要喷字的部位,每平米适当补贴。

  3、供货及运输方式:乙方包运输和安装,甲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成品,按实收方结算。

  4、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玻璃需先封釉再喷专用玻璃漆,接缝严密,打胶工整圆润,玻璃必须先封釉再喷漆,安装必须安全牢固,如因玻璃安装不牢固导致的安全责任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何成贵为驻工地代表,负责验收货。

  2、按约定付款。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唐世红 为乙方代表,负责工程所有事宜。

  2、乙方安全责任自负。

  四、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付款方式:在20xx年6月 9 日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货款1000元整,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总造价的95%,余下5%尾款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支付。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按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倍进行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6

  业主(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本工程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工程合同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工程质量标准: 优 良  

  6、本合同总金额 :  大写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  

  2、工程施工图(图纸档案编号 )  

  3、工程预算书(预算书 )  

  4、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省、市园林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标准。  

  第四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3 天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水电线路、平整场地等。  

  (2)由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动工前必要的证件等开工前 3 天完成。  

  (3)发包人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第五条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签定合同后 3 天内提供施工总进度。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标准。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绿化及其他的服务,乙方不的擅自变更甲方所需的绿化植物规格档次(附清单);  

  (4)乙方承担甲方绿化所需各类植物以及其他景观材料的运输和植物的养护工作;  

  第六条 质量与检验  

  1、发包人应当达到协议书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当地行业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此造成返工的经济支出,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 优 良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  

  第七条 工程预付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预付总金额的 ,材料进场后付 ,工程完工后付一周内付完余额  

  第八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3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3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3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条其他  

  1.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期延误或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整改至优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当;  

  2. 所有植物承包方在养护期内确保种植成活,养护费由发包方承担,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养护起算日期为合同中签订的开工日期.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从签署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价不含税,税金按合同价的5%收取;  

  5.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 包 人: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7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

  1、2

  2、2

  3、2

  4、25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A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1250A箱变及低压分接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1250A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 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  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 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B):100万元整 含税(大写 壹佰万 元整), 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 40,0000 元整,(大写 肆拾万元整);

  2、 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 50,0000 元整(大写 伍拾万 元整)

  3、 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30天内付款10%(人民币) 10,0000元整(大写 壹拾万元整)

  4、 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 合同范围

  1、 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 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双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 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所有工程手续。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 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 保证配合乙方及寿光XX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 供应乙方及供电公司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 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 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 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 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 协助甲方向供电公司申请10外线施工的手续;

  4、 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 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 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工程日期

  1、 本合同项签订后75天经甲方与供电公司验收通电(要求外线工程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则乙方按照每逾期____日收取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甲方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则通电时间顺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解约

  1、甲方认为合同有中止必要时,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认可后依报价单所订定之金额全数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编号:

  2、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经甲方订为无法完成任务,经函告____日内仍无法履约,甲方得通知解约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之损失。  保固条款  自柜体到厂日起________年内如发生设备安装、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  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应负全部经济损失之责任不得异议,并放弃一切先诉抗辩权。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由签约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费用计算表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  

  其他项目费用______________措施项目费用______________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附属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技术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三、工程内容:等内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双包工程。

  五、甲方职责:(1)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的临时占用土地、料场等问题;

  (2)协助解决与周边群众发生的纠纷关系;

  (3)解决好工程所需的水电问题(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职责:

  (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执行施工

  (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施工中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现场实收工程量,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__定额,结合市场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标准调整办理竣工结算。

  八、付款方式:分四年到位(不计资金利息)。其中20__年拨付工程款的42.5%;20__年12月30日前拨付28.5%;20__年12月30日前拨付21.5%;剩余的7.5%视甲方情况拨付,但最迟在20__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如逾期未付清,则按所欠资金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通用工程合同集锦 篇9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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